2007年7月20日,山东省司法厅组织广大律师学习《物权法》和《劳动合同法》。
《物权法》授课老师是中国民法学界的泰斗、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、终身教授、《物权法》专家起草组组长江平教授。江平教授授课高屋建瓴,将《物权法》分解为几个问题来讲,令在场的律师大为赞叹。另一位《物权法》授课老师是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大法官金剑锋先生,金法官着重于法律事务,从实务分析的角度讲解物权法,指出了《物权法》存在的硬伤,和律师在法律事务中应当注意的问题,以及应当探讨的问题。
我所有四名律师参加了培训,其中我们团队常海峰、樊德祥律师参加了培训。

江平教授在授课